澳大利亚1967年宪法改革及其对土著问题的影响
全民公决的成功对澳大利亚人的道德情感显得非常重要。公决失败对澳大利亚来说将是一场灾难,将使整个澳大利亚民族蒙羞,将对整个民族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公决失败将加重澳大利亚人对土著的负罪感,成为澳大利亚人新的耻辱;公决失败对澳大利亚的国际形象将是致命打击,将被永远打上种族主义的印记;公决失败将使土著对澳大利亚以及对白人的人道主义、平等思想和道德观念丧失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讲,1967年宪法改革的全民公决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政治事件,它还标志着澳大利亚将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民族,它意味着澳大利亚在培养什么样的自我观念,“全民公决更是检验普通的澳大利亚人内心潜在良知的一种尺度”。因此,宪法改革的成功使澳大利亚人在国家层面上表达了对土著人的善意。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全民公决完成宪法改革“表明澳大利亚人有了良心发现”,⑧显示出澳大利亚人内在良知和正义的普遍觉醒,以及澳大利亚民众民主意识的普遍提高。
四、结论
在澳大利亚历史上,1967年宪法改革是一个来之不易的重要事件。自从1788年白人踏上澳洲以来,土著惨遭屠杀、痛苦和屈辱,他们失望、迷茫和抗争,终于在1967年通过宪法改革,赢得了国家对土著合法存在的承认。虽然澳大利亚白人社会对于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土著邻居还有些担心,还有些顾虑,但是他们毕竟在全民公决中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宪法改革,这表明他们至少在道义上已经接受了土著在澳大利亚社会的存在;虽然联邦政府重视国际压力胜过关心土著的生存状态,但是其毕竟提出了改革方案并付诸全民公决,改革了宪法,这表明联邦政府至少在法律上确认了土著在澳大利亚社会的合法地位。基于此,澳大利亚土著与白人的关系开始发生转折,土著的生存状态、社会地位、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开始出现转机,土著政策开始由同化转向一体化,为后来的种族和解开辟了道路。
1967年宪法改革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在20世纪50-60年代争取土著地位、推动宪法改革的运动中,土著这个长期散落在澳大利亚社会角落里的无奈群体开始觉醒了。他们在宪法改革运动中开始以一个民族的名义要求在澳大利亚的集体权利,要求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单个地存在于澳大利亚社会之中。就在土著民族集体意识觉醒的同时,澳大利亚白人面对国际压力开始审视自己的国家曾经残酷对待土著的历史,并对是否继续这种残酷历史做出抉择。这是个痛苦的抉择,在澳大利亚白人心中,一方面是长期追求的种族纯洁与文化同质的建国理想,一方面是追求种族纯洁与文化同质给土著带来的伤害和自己道德良心的煎熬。在宪法改革运动中澳大利亚白人意识到:长期的种族主义政策伤害的不仅是土著,而且也深深地伤害着澳大利亚这个国家,伤害着澳大利亚这个社会,伤害着澳大利亚人的公平与正义。就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下,澳大利亚白人做出了符合潮流的理智抉择。这表现出澳大利亚人的民主意识和道德良知普遍提升,表现出澳大利亚人面向未来的勇气和决心。
在“土著状况成为考察澳大利亚社会民主与自由的试金石”的今天,1967年宪法改革所激发出来的民主意识和道德良知依然是澳大利亚社会健康发展的动力和保障。

